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00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
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6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琼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监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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