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13) [2024-11-13] (300603)立昂技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6 人,代表股份 125,801,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27.3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3,668,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20.34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0 人,代表股份 32,132,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6.98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4,224,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9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4,22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917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177,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8%; 反对 46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1%;弃权1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9,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229%;反对 46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33%;弃权 1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星烨、赵柯晨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024-10-26]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 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2024-10-26]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 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 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 306.8 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2024-10-26]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三)下午 15: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30(北京 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 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 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30 至 13:30,下午 16: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 (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 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 投票选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 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 当加盖单位印章。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 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有) 代理人身份证号(如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登记日期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8:00 之前送达、邮寄、传真 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024-10-26] (300603)立昂技术: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2元 每股净资产: 3.1043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8% 营业总收入: 5.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2.57万元 [2024-09-30]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刚先生的告知,获悉王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 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展期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原质押 展期后质 质权 质押用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日期 到期日 押到期日 人 途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2023 年 7 2024 年 2025 年 7 补充流 王刚 是 11,000,000 12.08% 2.37% 否 否 月 26 日 7 月 26 月 26 日 白某 动资金 日 2024 年 5 2024 年 2025 年 7 补充质 王刚 是 4,000,000 4.39% 0.86% 否 是 月 23 日 7 月 26 月 26 日 白某 押 日 国海 2022 年 2024 年 2025 年 2 证券 投资及 王刚 是 5,690,000 6.25% 1.22% 否 否 10 月 10 9 月 29 月 28 日 股份 补充流 日 日 有限 动资金 公司 合计 - 20,690,000 22.73% 4.45% - - - - - - 注:1、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4,798,231 股计算所得。 2、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限售和冻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结、标记合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押股份 例 例 计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王刚 91,024,739 19.58% 66,872,130 73.47% 14.39% 0 0 0 0 合计 91,024,739 19.58 66,872,130 73.47% 14.39% 0 0 0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需求,主要用于王刚先生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51,872,13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6.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6%,对应 的融资余额为 12,75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累计 66,872,13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3.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39%,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7,750 万元。王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行为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展期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09-11] (300603)立昂技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6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148,014,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32.1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3,668,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20.34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4 人,代表股份 54,345,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11.80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3,186,8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69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3,186,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0.69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176,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3%; 反对 663,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5%;弃权17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258%;反对 663,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99%;弃权 173,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136,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74%; 反对 69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0%;弃权178,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46%;反对 69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42%;弃权 178,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12%。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131,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7%; 反对 69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弃权185,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4,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62%;反对 69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4%;弃权 185,9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4%。 议案 4.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09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8%; 反对 726,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8%;弃权188,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1,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877%;反对 726,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73%;弃权 188,5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星烨、王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2024-09-1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66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97%;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4、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股票发行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107,380,49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7,096,001.1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8,096,6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08,999,377.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15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王刚先生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其他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357,934,999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65,315,498 股。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回购 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5,315,498 股变更至 464,798,231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64,798,23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06,365,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8,432,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2%。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王刚,共 1 名股东。 上述股东在《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王刚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66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97%;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号 发行对象名称 数(股) (股) 流通股份数量 (股) 1 王刚 5,668,935 5,668,935 0 合计 5,668,935 5,668,935 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王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5,668,935股均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06,365,288 22.88% 4,251,702 5,668,935 104,948,055 22.58%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99,668,855 21.44% 4,251,702 - 103,920,557 22.36% 首发后限售股 6,696,433 1.44% - 5,668,935 1,027,498 0.22% 二、无限售条 358,432,943 77.12% 1,417,233 - 359,850,176 77.42%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64,798,231 100.00% - - 464,798,231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4、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2024-08-27] (300603)立昂技术: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4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 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刘煜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 18个月延长至 24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公司制度的修订及董事会审议情况如下: 4.0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2《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5《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7《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9《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熊希哲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期限 1 年,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8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栾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栾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栾凌先生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辞职报告生效后,栾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栾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栾凌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栾凌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栾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熊希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熊希哲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议,根据提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熊希哲先生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专业资格等相关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规范运作知识及专业能力,熊希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熊希哲先生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熊希哲先生简历: 熊希哲,男,198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2 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 任职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熊希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 3.5.4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08-27]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0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 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 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9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 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10:30 至 13:30,16: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 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 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 (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 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 投票选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 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 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 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4-08-27] (300603)立昂技术: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5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宋键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 (300603)立昂技术: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3.057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 营业总收入: 3.0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7亿元 [2024-07-30]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 063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瑞”)的通知,王刚先生及天津宏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份给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 1号基金”)的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天津宏瑞与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下同);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王刚先生、天津宏瑞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5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 年 6 月 11 日,王刚先生、天津宏瑞及九益稳健 1 号基金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王刚先生、天津宏瑞及九益稳健 1 号基金的通知,转让双方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 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王刚先生、天津宏瑞及九益稳健 1 号 基金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 刚 104,206,190 22.64% 91,024,739 19.78% 天津宏瑞 10,068,549 2.19% 0 0% 九益稳健 1 号基金 0 0% 23,250,000 5.05% 合 计 114,274,739 24.83% 114,274,739 24.8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九益稳健 1 号基金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第 086 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2024-07-22]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刚先生的告知,获悉王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王刚 是 6,063,199 5.82% 1.30% 2023 年 5 月 10 日 2024 年 7 月 19 海通证券股份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6,063,199 5.82% 1.30% - - - 注:1、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4,798,231 股计算所得,下同。 2、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限售和冻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结、标记合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押股份 例 例 计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王刚 104,206,190 22.42% 66,872,130 64.17% 14.39% 5,668,935 8.48% 0 0 天津宏瑞管 理咨询有限 10,068,549 2.17% 0 0 0 0 0 0 0 公司 合计 114,274,739 24.59 66,872,130 58.52% 14.39% 5,668,935 8.48% 0 0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限售和冻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结、标记合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押股份 例 例 计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需求,主要用于王刚先生补充流动资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 28,6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5.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7%,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9,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 66,872,13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8.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39%,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7,750 万元。王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行为不 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 [2024-07-09]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6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司在本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选取与原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规范化表述条目,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范围并无实质性变化。公司已对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具体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341738 名称: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肆佰柒拾玖万捌仟贰佰叁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1996 年 01 月 08 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燕山街 5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销售代理;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广告发布;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2024 年 5 月)。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2024-07-02]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 王子璇、董事王义、独立董事栾凌、独立董事刘煜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 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 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 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 2,458.70 万元现金购买关联方深圳厚聚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厚聚五号”)所持有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46%的股权。本次交易遵循市 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厚聚五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深圳利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栾 凌先生的配偶投资并控制深圳利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栾凌先生为本事项关联董 事,栾凌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葛良娣女士持有厚聚五号有限合 伙人北京瑞邦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兼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不够成与董事葛良娣女士的关联交易, 基于谨慎性原则,葛良娣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以上董事亦未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保荐 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7-02]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 技术 9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 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 2,458.70 万元现金购买关联方深圳厚聚五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所持有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46%的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研发能力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6-19] (300603)立昂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34,910,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29.3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850,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23.2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060,2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6.09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 0.03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62,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 1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85%;反对 1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星烨、王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6-1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2024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4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周五)16:00-18:00。届时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2024-06-1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 056 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 部 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一”)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瑞”、“甲方二”)与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乙方”)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下同);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王刚先生、天津宏瑞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6.5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15,112.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的通 知,王刚先生、天津宏瑞及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鉴于: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于 2024 年 5 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 为保证协议事项顺利推进,经各方友好协商,作如下约定: 乙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公告协议转让事项后,向甲方一指定银行账户支付 3,700 万元股份转让价款。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与甲方二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补充协议一式玖份,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各执贰份,其它用于标的股份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用;每一份均为原件并具有相同效力。 三、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2024-05-3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星 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 2)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 在2024 年6 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 10:30 至 13:30,16: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 (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 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 投票选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 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 当加盖单位印章。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有) 代理人身份证号(如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登记日期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18:00 之前送达、邮寄、传真 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05-31]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清收,维护了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款潜在的回款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4-05-3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变更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资产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中的 24,599,289 元债务。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审议披露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实施。 截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经开区行政单位确认的尚未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为 16,277.61 万元,该工程款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6,232.58 万 元。经协商,拟变更前述债务重组方案,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房产用于抵偿总工程款中的 8,942.06 万元债务,剩余 7,335.55 万元债务经开区行政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 7,335.55 万元现金回款。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债务重组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士办理后续协议签署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债权债务重组需获得交易对手方相关的有权机构批准。 二、债务重组方案变更内容 经协商,经开区行政单位将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 5433 号新景中心双子楼 B 座商业综合办公楼的 9,376.18 ㎡房产,用于冲抵经开区行政单位未向公司支付的 89,420,629.00 元的债务。用于抵偿债务的房产价值由独立第三方新疆德旺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并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评估报告》(新德旺房估字第 202406011 号),且经查询“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的同一栋楼同一类型房产交易底价及查询“安居客”公示的同类房产参考价格,本次用于抵偿债务的房产价值评估结果具有客观性及公允性。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另行签订房产购置协议,如因建造或取得房产的手续不全、建造或取得房产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相关税费未及时缴纳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取得产权证的,公司对经开区行政单位的债权仍恢复有效,经开区行政单位仍负有向公司清偿的义务。 三、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行政单位,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四、本次债务重组变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有利于加快公司债权的清收,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回笼。公司如顺利获得抵偿债务的房产后,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采取出售或租赁等措施进行后续处置。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运作的合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经开区行政单位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签署相关房产购置协议,且需各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完成, 房产的权属、协议签署及房产过户的具体实施情况、时间及后续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房产未来可能受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影响,出售或出租情况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房产存续期间尚未处置变现的房产价值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变更是为了维护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款潜在的回款风险,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应收账款清收,维护了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款潜在的回款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4-05-31]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的经营范围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新的业务市场,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新增: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销售、售电或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风、光、储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工程的 2.0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工程的设 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 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 准);顶管服务;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设计 顶管服务;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设计安装。 安装。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 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 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 百货土产、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 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 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制品除外)。医疗设备、医疗用品及器材 外)。医疗设备、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 的销售、医疗软件开发及销售。房产的信 医疗软件开发及销售。房产的信息中介。 息中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普 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信 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信息业务(含 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 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 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 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 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 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接收传送电视节 增值电信业务;接收传送电视节目;广告 目;广告信息发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 信息发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 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 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 用品、电子产品、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 子产品、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计 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 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 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 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电 信业务,电信业务服务,通信设备维修, 信业务服务,通信设备维修,车辆停放服 车辆停放服务;餐饮服务;互联网数据中 务;餐饮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 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联网信息服务;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商 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 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产品和技术除外。发 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销售、售电或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动)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 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风、 光、储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情况说明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4-05-31] (300603)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5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 王子璇、独立董事栾凌、独立董事刘煜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变更是为了维护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款潜在的回款风险,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未来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销售、售电或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风、光、储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4-05-29]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 04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瑞”)与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1 号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下同);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王刚先生、天津宏瑞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将继续履行股份出让方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各项承诺。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的通知,获悉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与九益稳健 1 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6.5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151,125,00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方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变动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王刚 104,206,190 22.64% -13,181,451 91,024,739 19.78% 天津宏瑞 10,068,549 2.19% -10,068,549 0 0% 九益稳健 1 号 0 0% 23,250,000 23,250,000 5.05% 基金 合计 114,274,739 24.83% 0 114,274,739 24.83% 注:1、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所得。 2、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一 姓名 王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5010319********** 住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燕山街 51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转让方二 名称 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098619353H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注册地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212 室(鑫融汇(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431 号)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5 日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图 经营范围 文设计及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5 月 5 日至长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宏瑞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刚 3,699.6 73.99 其他 46 名股东合计 1,300.4 26.01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 SQF923 基金管理人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23695XH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顾柯齐 管理人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6-8 楼 管理人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4 日 管理人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4 年 12 月 23 日 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与转让方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转让方一):王刚 甲方二(转让方二):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条、标的股份 1.1 甲方一与甲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直接持有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23,250,000 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5.00%,,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5.0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立昂技术13,181,451 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2.84%,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2.86%;甲方二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立昂技术 10,068,549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2.17%,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2.19%。 1.2 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立昂技术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拆股等除权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将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股份转让价款亦将相应下调。 1.3 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指过户登记完成日,下同)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人,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上市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1.4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一与甲方二所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认购权、索赔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1.5 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锁定期安排。同时,乙方将继续履行甲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第二条、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股份转让价款 经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一股人民币6.50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指人民币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共计151,125,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本协议所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2.2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按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乙方应向甲方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85,679,431.50 元(大写:捌仟伍佰陆拾 柒 万 玖 仟 肆 佰 叁 拾 壹 元 伍 角整 ); 乙方应向甲方二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65,445,568.50 元(大写:陆仟伍佰肆拾肆万伍仟伍佰陆拾捌元伍角整)。 乙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与甲方二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第三条、标的股份过户 3.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应尽快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 3.2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且乙方完成全部转 [2024-05-29] (300603)立昂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4-05-29] (300603)立昂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刚、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刚、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05-24] (300603)立昂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4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刚先生的告知,获悉王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期 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王刚 是 4,000,000 3.84% 0.86% 否 是 2024 年 5 2024 年 7 白云 补充 月 23 日 月 26 日 质押 合计 - 4,000,000 3.84% 0.86% - - - - - - 注:1、本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4,798,231 股计算所得。 2、本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限售和冻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结、标记合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押股份 例 例 计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王刚 104,206,190 22.42% 72,935,329 69.99% 15.69% 5,668,935 7.77% 0 0 天津宏瑞管 理咨询有限 10,068,549 2.17% 0 0 0 0 0 0 0 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限售和冻 占已质 限售和冻结 占未质 (股) 比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结、标记合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押股份 例 例 计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合计 114,274,739 24.59 72,935,329 63.82% 15.69% 5,668,935 7.77% 0 0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需求,主要用于王刚先生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 28,6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5.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7%,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9,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 72,935,329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3.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69%,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8,900 万元。王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所质押的股份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行为不 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