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68827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 最新提示:1)12月05日(688277)天智航: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3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3年11月2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4-09-30 净利润:-7617.29万 同比增:-5.68% 营业收入:0.92亿 同比增:-31.08%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1700│ -0.1000│ -0.0200│ -0.3500│ -0.1600 每股净资产 │ 2.6246│ 2.6813│ 2.7456│ 2.7538│ 2.937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335│ 2.3239│ 2.3073│ 2.2932│ 2.272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090│ -1.1429│ -1.0621│ -1.0397│ -0.85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3000│ -3.8100│ -0.8100│-12.3600│ -5.62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1695│ -0.1034│ -0.0224│ -0.3480│ -0.1604 每股净资产 │ 2.6246│ 2.6813│ 2.7456│ 2.7538│ 2.937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335│ 2.3239│ 2.3073│ 2.2932│ 2.272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2090│ -1.1429│ -1.0621│ -1.0397│ -0.852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4583│ -3.8578│ -0.8156│-12.6371│ -5.4613 ────────┴────┴─┬──┴────┴───┬┴─────── A 股简称:天智航 代码:688277 │总股本(万):44939.19 │法人:张送根 上市日期:2020-07-07 发行价:12.04│A 股 (万):44939.19 │总经理:徐进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86-10-82156660*8009 董秘:黄军辉│主营范围:骨科手术导航定位机器人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服务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1700│ -0.1000│ -0.0200 ─────────┼─────┼─────┼─────┼──────── 2023年 │ -0.3500│ -0.1600│ -0.0800│ 0.0200 ─────────┼─────┼─────┼─────┼──────── 2022年 │ -0.2600│ -0.2000│ -0.1100│ -0.0700 ─────────┼─────┼─────┼─────┼──────── 2021年 │ -0.1900│ -0.1500│ -0.0900│ -0.0600 ─────────┼─────┼─────┼─────┼──────── 2020年 │ -0.1400│ -0.1300│ -0.0900│ -0.0400 ─────────┴─────┴─────┴─────┴──────── [2024-12-05](688277)天智航: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2024-11-13](688277)天智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朱德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4.38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徐进、马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024-11-13](688277)天智航: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 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 以4.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234.3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024-11-13](688277)天智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4,582,6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4,582,6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623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62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朱德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铁昌、黄志敢、齐 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9,525,228 96.9271 4,819,717 2.9284 237,698 0.1445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9,517,728 96.9225 5,023,441 3.0522 41,474 0.025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9,746,952 97.0618 4,607,593 2.7995 228,098 0.138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1 《关于公司<2024 3,243,222 39.07 4,819,717 58.06 237,698 2.863 年限制性股票激 19 44 7 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3,235,722 38.98 5,023,441 60.51 41,474 0.499 年限制性股票激 16 87 7 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3,464,946 41.74 4,607,593 55.50 228,098 2.748 大会授权董事会 31 89 0 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鼎城、黄丽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024-11-12](688277)天智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 进制造基金”)持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 或“公司”)股份 23,785,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京津冀产业协同 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持有天智航股份 23,787,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持有的 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 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先进制造基 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46,9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493,9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京津冀基金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2,246,95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以大宗交易方式择 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493,9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先进制造基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3,785,237 5.29% IPO 前取得:23,785,237 股 京津冀基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3,787,209 5.29% IPO 前取得:23,787,20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先进制造基金 23,785,237 5.29% 因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 委派代表为同一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 组 为一致行动人 京津冀基金 23,787,209 5.29% 因先进制造基金与京津冀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为同一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 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47,572,446 10.59% —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 (元/股) 露日期 先进制造基金 108,175 0.024% 2023/8/29~ 14.12-14.64 2023-07-08 2023/8/31 京津冀基金 106,203 0.024% 2023/8/29~ 14.13-14.63 2023-07-08 2023/8/3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 拟减 拟减 股东名称 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合理 持股 持原 (股) 持比例 价格 份来 因 区间 源 先进制造基金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4~ 按市 IPO 前 自身 6,740,878 过: 过:2,246,959 股 2025/3/3 场价 取得 资金 股 1.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需求 过:4,493,919 股 京津冀基金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2/4~ 按市 IPO 前 自身 6,740,878 过: 过:2,246,959 股 2025/3/3 场价 取得 资金 股 1.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需求 过:4,493,919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 数量、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已届满,股份减持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减 持 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10-30](688277)天智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包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 36 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具体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决定公司授信业务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 36 个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智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产抵押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房产抵押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688277)天智航: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2.624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 营业总收入: 9212.1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76亿元 [2024-10-26](688277)天智航: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志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上 述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 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 1、2、3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277 天智航 2024/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6:00 之前 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tinavi@tinavi.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收件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 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6:00 之前。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 100096 电话: 010-82156660-8009 邮箱: tinavi@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同 反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弃权 意 对 1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明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0-26](688277)天智航: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志 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志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志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曾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于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 收件人:黄军辉 孙晓燕 邮政编码:100096 联系电话:010-82156660-800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志勇 2024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4-10-19](688277)天智航: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 注册证号 国械注准 20213010095 变更前适用范围: 在脊柱外科和创伤骨科开放或经皮手术中,用于手术器械或植入物 的导航定位。在全膝关节置换手术中,与经验证的膝关节假体和手 术工具联合使用,用于膝关节假体和手术工具的导航定位。 主要变更 变更后适用范围: 内容 在脊柱外科和创伤骨科开放或经皮手术中,用于手术器械或植入物 的导航定位。在成人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和全髋关节置换手术中,与 经验证的关节假体和手术工具联合使用,用于关节假体和手术工具 的导航定位。 批准日期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骨科手术机器人主要应用于脊柱手术、骨科创伤手术和关节置换手术。本次公司《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产品实现了一机覆盖脊柱外科手术、骨科创伤手术、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手术适应证。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获批,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将产 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的商业化安排及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调研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资管,循远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创医药,卧龙私募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黄军辉 调研内容:1、预计什么时候能实现盈亏平衡? 公司将通过丰富产品线,持续研发创新,促进下沉市场的应用,提升手术量等,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力争尽早实现盈亏平衡。 2、目前耗材收入情况? 目前,使用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开展手术所需使用的一次性专用耗材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低,但呈现出增长的趋势。随着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产品保有量、手术量的增长以及使用一次性专用耗材转化率的提升,能够带动耗材收入的提升。此外,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优化和创新,耗材的性能和种类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也将会进一步促进耗材收入的增加。 3、现在主要销售的骨科手术机器人的产品有哪几种? 公司主要推广的骨科手术机器人为公司的天玑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覆盖创伤、脊柱、关节三大领域,适应证包含颈椎、胸椎、腰椎、骶椎全节段脊柱外科手术和骨盆、髋臼、四肢等部位的创伤手术以及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客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功能机型产品或多功能机型产品。 4、做一台手术收多少钱? 不同省份的收费情况是不同的,各个省份的最高收费额是由当地的物价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核定的,因此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患者选择骨科手术机器人手术需要承担的费用主要是根据手术术式的难易程度决定。 5、现在一体机的情况怎么样? 公司于2023年10月取得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批件,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产品实现一机多适应证覆盖,适应证包含颈椎、胸椎、腰椎、骶椎全节段脊柱外科手术和骨盆、髋臼、四肢等部位的创伤手术以及全膝关节置换手术。该产品已经启动市场推广活动。 6、公司目前所处的市场阶段? 经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国内骨科医生、患者对于骨科手术机器人的手术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与传统手术相比的突出优势有了相当程度的认知,对骨科手术机器人手术的接受度正在快速提升,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水平。但是目前公司的市场发展阶段仍处于成长期,仍需不断努力来拓展市场份额、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以保持竞争优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7、国内市场有限,是否会造成后期销售困难? 目前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仍以设备销售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客户数量的增加,开展的手术量也会相应的增加,对骨科手术机器人开展手术所需使用的一次性专用耗材的需求也会提升,一次性专用耗材收入和服务收入也会逐渐增加。 8、手术量累计多少? 截至今年三季度,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累计开展的手术量已超过5万例。 9、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产品覆盖创伤、脊柱、关节三大领域,适应证包含颈椎、胸椎、腰椎、骶椎全节段脊柱外科手术和骨盆、髋臼、四肢等部位的创伤手术以及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客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功能机型产品或多功能机型产品。经过多年的临床应用,医生、患者对于公司天玑骨科手术机器人手术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与传统手术相比的突出优势有了相当程度的认知,并在临床当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对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手术的接受度正在快速提升。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天玑骨科手术机器人已在180余家医疗机构装机应用,累计开展手术数量已超5万例。 截至目前有多家国内外友商的骨科手术机器人在中国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脊柱类获证厂商有美敦力、捷迈邦美、鑫君特、铸正等;关节类获证厂商有史赛克、微创医疗、骨圣元化、键嘉、和华瑞博等。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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