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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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12月03日(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140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9元 转增3股;股权登
           记日:2024-07-05;除权除息日:2024-07-08;红股上市日:2024-07-08;红
           利发放日:2024-07-08;
增发预案:1)2023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1286.45万股; 发行价格:23.32元/
           股;预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
           理产品、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陈维立、董
           卫国
●24-09-30 净利润:16485.05万 同比增:30.28% 营业收入:28.92亿 同比增: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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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8900│  0.6700│  0.4500│  1.2900│  0.8900
每股净资产      │ 13.5316│ 13.2751│ 17.3497│ 16.9763│ 16.58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7.9530│  9.9753│ 10.2730│ 10.2887│ 10.292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5873│  5.6611│  5.6246│  5.1787│  4.804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7200│  5.0400│  2.6000│  7.8900│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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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8945│  0.6699│  0.3436│  0.9967│  0.6866
每股净资产      │ 13.5316│ 13.2751│ 13.3705│ 13.0827│ 12.778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7.9530│  7.6874│  7.9169│  7.9289│  7.931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4.5873│  4.3627│  4.3346│  3.9910│  3.702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6102│  5.0463│  2.5698│  7.6182│  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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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振江股份 代码:603507 │总股本(万):18430.13   │法人:胡震
上市日期:2017-11-06 发行价:26.25│A 股  (万):18430.13   │总经理:易勋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510-86605508 董秘:袁建军│主营范围:风电设备、光伏/光热设备零部件
                              │;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海上风电安
                              │装及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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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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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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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        --│    0.8900│    0.6700│    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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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    1.2900│    0.8900│    0.4200│    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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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    0.7300│    0.4700│    0.32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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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1.4400│    1.0400│    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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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5400│    0.4700│    0.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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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51.5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70 元/股~25.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000
股,本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25.80 元/股、最低价为 25.7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1.5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11-27](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51.5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70 元/股~25.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按照回购股份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0,000 股,本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25.80 元/股、最低价为 25.70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 51.5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05](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胡震                                        41,206,155        22.36
  2  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054,107          4.91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      4,435,200          2.41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      3,664,570          1.99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2,987,810          1.62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2,645,200          1.44
  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四组合                  2,071,160          1.12
  8  任元林                                        2,000,000          1.09
  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840,270          1.00
        -019L-FH002 沪
  1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669,500          0.91
      产品-019L-CT001 沪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胡震                                        41,206,155        22.36
 2    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054,107          4.91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    4,435,200          2.41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    3,664,570          1.99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2,987,810          1.62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2,645,200          1.44
 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四组合                    2,071,160          1.12
 8    任元林                                        2,000,000          1.09
 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840,270          1.00
      019L-FH002 沪
 1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1,669,500          0.91
      品-019L-CT001 沪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的 11 月 5 日

[2024-11-05](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内容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 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与金融机构签署回购贷款合同的情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 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 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 市公司股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 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2024年11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签署了《贷款承诺函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同 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整。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 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 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42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1-05](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4-11-04]振江股份(603507):振江股份获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4200万元
    ▇证券报刊
        振江股份晚间公告,2024年11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贷款承诺函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整。
          此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2024-10-31](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4-10-31](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协助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公司拟与具备场外衍生品一级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合作,综合借鉴专业机构经验并结合监管要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运用收益互换、
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工具,以支持公司顺利实施股份回购并控制回购成本,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4-10-31](603507)振江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9元
    每股净资产: 13.5316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2%
    营业总收入: 28.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亿元

[2024-10-17](603507)振江股份:振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振江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6,347,3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22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袁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6,268,592 99.8812  18,790  0.0283  60,000  0.0905
2、 议案名称:《关于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有关业绩补偿的补充
  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6,269,482 99.8825  18,650  0.0281  59,250  0.08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变更公 14,708,330  99.4671  18,790  0.1270  60,000  0.4059
    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2    《 关 于 尚 和 14,709,220  99.4731  18,650  0.1261  59,250  0.4008
    (上海)海洋
    工程设备有限
    公司有关业绩
    补偿的补充协
    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管磊 季彦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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