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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4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羿投资”)持有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77,195,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2%;
  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持有公司股
  份 77,854,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泓羿投资与河南资产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9.8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泓羿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协议转让取得;河南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竞价交易取得。该部分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披露《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泓羿投资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850,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计划相
  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泓羿投资本次减持计
  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期内,泓羿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 A 股股份 13,209,700 股,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77,195,419    15.52% 协议转让取得:277,195,41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195,419    15.52%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
  第一组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854,357    4.36%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
                                  合计                          355,049,776    19.88% —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相对于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  比例                式    (元/股)      (元)          况        量(股)  股比例
泓羿投资管理                    2024/8/19~集中竞                              未完成:
(河南)合伙企  13,209,700 0.74%  2024/11/18  价交易  11.41-15.47  173,185,147.14 4,640,300 股    263,985,719  14.79%
业(有限合伙)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相对于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前述减持主体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10-31]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iZVkPE7FoA、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通过公司邮箱
  ir@zmj.com 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星期三)15:00-16:00 在“价值在线”
(网址:www.ir-online.cn)举办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 月 06 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星期三)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iZVkPE7Fo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 二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iZVkPE7FoA、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通过公司邮箱ir@zmj.com 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电话:0371-67891199
  邮箱:ir@zmj.com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30 日

[2024-10-29] (601717)郑煤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21元
    每股净资产: 12.3215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8%
    营业总收入: 278.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59亿元

[2024-10-24]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4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董
    事长、总经理贾浩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44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董事付祖冈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3,945,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1%;副总经理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均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846,200 股,
    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贾浩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1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付祖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86,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55%;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减持
    不超过 211,500 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
    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期内,付奇先生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210,500
    股,贾浩先生、付祖冈先生、张海斌先生未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例
 贾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442,300  0.137%  其他方式取得:2,442,300 股
    付祖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945,620  0.221%  IPO 前取得:161,140 股
                                                          其他方式取得:3,784,480 股
      付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46,200  0.047%  其他方式取得:846,200 股
    张海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46,200  0.047%  其他方式取得:846,200 股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根据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股份等。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    额(元)  成情况  量(股)  股比例
                                            (元/股)
                          2024/7/23  集中                      未完成:
 贾浩        0      0%      ~      竞价    0-0            0  610,500  2,442,300  0.137%
                        2024/10/22  交易                      股
                          2024/7/23  集中                      未完成:
付祖冈        0      0%      ~      竞价    0-0            0  986,400  3,945,620  0.221%
                        2024/10/22  交易                      股
                          2024/7/23  集中  10.96-            未完成:
 付奇  210,500  0.012%      ~      竞价    11.23  2,333,280  1,000股    635,700  0.036%
                        2024/10/22  交易
                          2024/7/23  集中                      未完成:
张海斌        0      0%      ~      竞价    0-0            0  211,500    846,200  0.047%
                        2024/10/22  交易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贾浩先生、付祖冈先生、张海斌先生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前述减持主体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2024-10-15]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董事孟贺超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焦承尧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49,338,488 元(含税金额)收购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智控”)的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达智控 52,102,209 股股份,占恒达智控总股本的 14.4728%,对应每股交易价格约为 20.14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由85.0197%提升至最高 99.4925%(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恒达智控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假设、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定价公允,经考虑本次交易的各项因素,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盈利预测乃经过适当且审慎的查询后作出。
  会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升运营决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策效率,支持增强子公司发展实力,推动核心业务子公司做大做强,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盈利水平。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交易价款支付、股份交割、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
  公司部分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方拟参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崔凯、孟贺超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14 日

[2024-10-15]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祝愿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49,338,488 元(含税金额)收购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智控”)的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达智控 52,102,209 股股份,占恒达智控总股本的 14.4728%,对应每股交易价格约为 20.14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由85.0197%提升至最高 99.4925%(简称“本次交易”)。
  会议认为本次交易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恒达智控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假设、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支持增强子公司发展实力,推动核心业务子公司做大做强,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盈利水平。
  公司部分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方拟参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刘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月 14 日

[2024-09-13]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3 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
  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形,其已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
  性股票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2,000 股予以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342,000 股          342,000 股          2024 年 9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
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2、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前述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的 13 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形,其已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2,000 股,公司已向 13 名激励对象足额支付股份回购款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198093),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34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2,000    -342,000              0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2,000    -342,000              0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85,399,930                1,785,399,930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42,165,730                1,542,165,73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43,234,200                  243,234,200
            股份合计                1,785,741,930    -342,000    1,785,399,93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07]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4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本公司董事长
  焦承尧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426,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8%;董事
  会秘书张易辰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焦承尧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06,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2%;张易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8,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期内,焦承尧先生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200,000 股,
  张易辰先生减持公司 A 股股份 25,700 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焦承尧    董事、监事、高      4,426,964    0.248% 其他方式取得:
          级管理人员                                4,426,964 股
张易辰    董事、监事、高        112,700  0.0063% 其他方式取得:
          级管理人员                                112,700 股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等。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      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      (元)      情况    数量(股)    例
                                                          (元/股)
  焦承尧        200,000  0.011%  2024/6/6~  集中竞  15.00-  3,106,000.00 未完成:    4,226,964      0.237%
                                    2024/9/5    价交易    16.06                906,700 股
  张易辰          25,700  0.0014%  2024/6/6~  集中竞  14.64-    383,769.00 未完成:      87,000    0.0049%
                                    2024/9/5    价交易    15.33                2,4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2024-08-29]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 7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 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
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28 日

[2024-08-29]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0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8 月 29日(星期四)至 09 月 04日(星期三)16:00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zmj.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09月 05日下午 15:00-
16:3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9 月 05 日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9 月 05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8 月 29 日(星期四)至 09 月 04 日(星期三)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zmj.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电话:0371-67891199
  邮箱:ir@zmj.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28 日

[2024-08-29] (601717)郑煤机: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19元
    每股净资产: 11.75903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8%
    营业总收入: 189.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62亿元

[2024-08-20]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 号),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聚焦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制定了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郑煤机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已发展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矿综采技术和装备供应商、国际领先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2023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364.23亿元,同比增长 13.67%;归母净利润 32.74 亿元,同比增长 28.99%。
  2019 年 9 月 17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郑煤机时强调,“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
基础,实体经济是我国发展的本钱,是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重要支撑;要坚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把我国制造业和实体经济搞上去,推动我国经济由量大转向质强,扎扎实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郑煤机指明了发展方向,郑煤机秉承“科技改变世界、智能引领未来”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和行业的波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转型和全球化布局,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将郑煤机打造成
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企业集团。
    1、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深耕煤机板块
  煤炭作为中国主体能源,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在能源供应体系中不可或缺、地位重要。公司煤机板块坚持以智能驱动产品成套化发展、以数字驱动业务全流程变革,坚定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智能化、成套化、国际化、社会化”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继续引领煤机行业发展方向。围绕综采成套效能提升,补齐刮板运输机、采煤机短板,以恒达智控为依托加快迭代煤炭开采智能控制技术、发展智慧矿山技术,战略布局行业整合,促进成套智能深度融合;深入研究不同地质条件的开采工艺,围绕采煤工艺变革,加速新产品研发,占领市场先机;坚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将出口业务打造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打造差异化优势,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产品质量、经营质量,打造短周期、高质量、低成本交付的生产运营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绿色、舒适的煤机产品。
    2、汽车零部件板块巩固核心优势地位,加速新能源转型
  一是继续巩固和提升汽车零部件核心业务的优势地位,推动核心优势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做广客户、做宽产品线、做大国际市场,把传统产品做到极致;深入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以数字化、自动化实现减人提效;优化全球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大国际客户开拓力度,核心业务优势由国内向全球拓展,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是快速发展新能源业务,加速新能源转型。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大新能源汽车业务占比,快速覆盖更多主流新能源汽车厂商。加快研发、推广空气悬架系统、冷板等业务,减震降噪零部件进入更多客户市场,推进高压电驱系统/电控/电机/高压继电器的研发与销售,建设、储备相关产能。
    二、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推动公司各层面数字化升级,推动多板块、多业务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加快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制造、智能产品融合,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数字化赋能企业全方位提升为目标,不断促进客户体验提升、业务效率提升、商业及运营模式创新;以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灯塔工厂建设为引领,全面推动内部生产线数字化改造,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构建更柔性的制造能力和更快速
的交付能力。
  二是培育打造离散制造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围绕“生产自动化、物流自动化、信息自动化”,打造“智慧工厂交钥匙”的能力,为离散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原生数字化工厂建设及数字化工厂转型赋能。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一是有序实施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499,851,861.20 元(含税),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8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已实施完毕。公司自 2010 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金额超过 55 亿元。二是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三是加强市值管理。公司将积极关注市场行情,结合资本市场表现,依法依规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维护措施,提振市场信心,进一步增进市场认同,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沟通
  2024 年,公司将强化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沟通效果,让资本市场充分认识公司内在价值。一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披质效。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重点,严守公平披露原则,不断夯实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及各类公告编制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披露形式,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二是夯实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基础。认真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深挖凝练公司竞争优势。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经营工作成果和发展思路,交流发展机遇、业务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回应投资者提问与关切,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
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耐心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确保投资者咨询渠道畅通。
    五、坚持规范运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是规范三会运作,提高决策有效性。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三会运作程序,规范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把议案审核把关、会议沟通、决议落实等各项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精准、高效推进。二是落实独董新规,强化独董履职。聚焦规范治理,专注独董履职保障,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参加各级各类监管培训,确保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高效;聚焦高效决策,做好沟通对接保障,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预留时间、提供依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三是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练好内功夯实基础,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系统的制度支撑。
    六、强化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责任,激发企业活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上市公司各类专题培训和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不断强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控,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一是高层管理团队的绩效年薪占个人薪酬的 50%并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管理考核指标等联动,二是健全完善与股东长期回报、核心财务指标挂钩的中长期业绩激励机制,短期与长期结合,全面激发核心团队的创业创新活力。2024 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市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七、风险提示
  公司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公司的计划未来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19 日

[2024-07-31]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收到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通知,经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同意,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与河南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格林公司”)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764%)以无偿划转方式划转至中豫格林公司持有。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中豫格林公司均为河南资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 月 4 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豫格林公司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
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9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中豫格林公司持有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4%,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仍持有公司 34,159,479 股 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3%;河南资本集团仍直接持有公司 178,224,597 股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0%。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河南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划转是在河南资本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本次股份划转前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月 30 日

[2024-07-29]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3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羿投资”)持有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份 277,195,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2%;
  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持有公司股
  份 77,854,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泓羿投资与河南资产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 19.8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泓羿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协议转让取得;河南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为竞价交易取得。该部分股份均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泓羿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泓羿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850,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计划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泓羿投资管理(河南)  5%以上第一    277,195,419    15.52%  协议转让取得: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277,195,41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泓羿投资管理(河                                泓羿投资与河南资产签署了《一致
        南)合伙企业(有      277,195,419      15.52%  行动协议书》,合计持有公司19.88%
        限合伙)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组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                                泓羿投资与河南资产签署了《一致
        公司                    77,854,357        4.36%  行动协议书》,合计持有公司19.88%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合计            355,049,776      19.8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区间      源      因
 泓羿投资管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8/19                    企业
理(河南)合  17,850,000  不超过:  过:17,850,000 股      ~      按市场  协议转  经营
伙企业(有限      股      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4/11/18  价格    让所得  需求
  合伙)                          过:17,850,000 股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具体拟采取的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 17,85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泓羿投资在 2021 年 1 月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交割日起三十六
    (36)个月不转让;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超过前述锁定
    期的,受让方承诺将相应延长股份锁定期至符合规定的期限。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后,受让方因本次股份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泓羿投资取得公司股份交割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满
    三十六个月,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已到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泓羿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方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8 日

[2024-07-17]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3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
                  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4,000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04,000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现将本次行权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按照《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8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32,960 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关联董事
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1)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0 名,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128,960 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5901 元/
股调整为 3.750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郑州煤矿
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及人数
  本次行权为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04,000 份,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共 3 名,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行权数量  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初始
                                            (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孟贺超              董事                  51,000                  0.318%
  李开顺              董事                  51,000                  0.318%
  王永强            副总经理                102,000                  0.636%
                合计                          204,000                  1.273%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7 月 22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4,000 股
    (三)公司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行权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转让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股权激励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有新的规定,将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行权导致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42,000                        342,000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2,000                        342,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85,195,930      +204,000    1,785,399,930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41,961,730      +204,000    1,542,165,730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43,234,200                    243,234,200
            股份合计                1,785,537,930      +204,000    1,785,741,930
  说明:上表数据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验资报告中的公司股本结构数据存在差异,主要是
由于验资报告的审验日期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止,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872,000
股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
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行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郑州煤矿机
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027 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7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765,020.40元,其中计入股本 204,000.00 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另行支付的审计验资费金额9,433.96 元(不含税),其余 551,586.44 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85,741,93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785,741,930.00 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行权新增股份
的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 765,020.40 元,将在扣除本次行权支付的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数量为 204,000 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42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588 元/股;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 1,785,741,93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影响不大。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2024-07-05]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3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0,87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0,872,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6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
10,872,0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及授予情况
      1、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
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根据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向 18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授予 4,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442%,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88 元/股,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 3 次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5.88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42,300,000 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86 人
授予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人数与拟授予数量、人数等不
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4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
1,680.40 万股,并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市流通。
      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170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
1,170.60 万股,并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上市流通。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1、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88 元/股
调整为 5.2351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部分离职、职务变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
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48,000 股,并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完成回购注销。
      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2351 元
/股调整为 4.6751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部分离职、去世、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
结果未达到优秀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1,728,000 股,并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完成回购注销。
      3、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6751 元/股调整为
3.8351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部分离职、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
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2,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尚未实施。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一)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截
至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可解
除限售比例为 30%。
    (二)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归母净利润约为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32.74 亿元,较 2020 年归母净
3   以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 利润增长 164.21%,满足该项
    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90%          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截至目前在册的 174 名激励对
    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象中,8 名因离职、岗位变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前提条件,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应    等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第三
    达到合格及以上。                   次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可解除限售;其他 166 名激励
4   考核结果 (80≤考核 (60≤考核 (考核分 对象中,163 名激励对象 2023
          分数≤100) 分数<80) 数<60 分) 年 度 个 人绩 效考 核 结果为 优
    可解除限      1.0      0.8  0  秀,可解除限售系数为 1.0(其
    售系数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中 2 名按照调整后的岗位标准
                               解除限售);3 名激励对象 2023
    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系数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可解除限售系数为 0.8。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
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
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前,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未达到优秀等原因全部或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另行办理
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166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0,872,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9%,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其已获授予限制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焦承尧      董事长     300.00    90.00     30.00%
2   贾浩 副董事长、总经理      240.00    72.00     30.00%
3   付祖冈      董事      200.00    60.00     30.00%
4   孟贺超      董事      60.00     18.00     30.00%
5   李开顺      董事      50.00     15.00     30.00%
6   付奇       副总经理    70.00     21.00     30.00%
7   张海斌      副总经理    70.00     21.00     30.00%
8   王永强      副总经理    60.00     18.00     30.00%
9   张易辰      董事会秘书   29.00     8.70      3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079.00  323.70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57 名)  2,560.00  763.50    29.82%
         合计          3,639.00  1,087.20  29.88%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7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872,000 股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需遵守以下相关的股份交易规则: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14,000     -10,872,000  342,000
                   11,214,000     -10,872,000  342,000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4,323,930  +10,872,000  1,785,195,930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31,089,730   +10,872,000  1,541,961,730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43,234,200           0     243,234,200
股份总计               1,785,537,930         0     1,785,537,930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 34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故目前
总股本仍包含该部分股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2024-07-04]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将本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5%)以无偿划转方式划转至河南资本集团另一
     全资子公司河南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格林公司”)持
     有;
? 本次权益变动系在河南资本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不涉及
     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通知,经河南资本集团同意,河南资本集团投
资公司与中豫格林公司已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
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5%)以
无偿划转方式划转至中豫格林公司持有。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后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资本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78,224,597 股 A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2%;河南资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持
有公司 A 股股份 65,667,7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8%;中豫格林公司未持有
                                                          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公司股份。河南资本集团直接及通过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43,892,381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6%。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中豫格林公司将持有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5%,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将持有公司 34,159,479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3%。河南资本集团直接持股情况不变。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后,河南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及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后,河南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股份划转前:
      股份划转后:
                                                          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划出方企业名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49519649C
      法定代表人:陈立群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文路 88 号
      营业期限:2015 年 7 月 27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械装备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开发;社会经
济咨询;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河南资本集团持有 100%股权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划入方企业名称:河南中豫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DA6WMT7G
      法定代表人:常磊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营业期限:2024 年 2 月 5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资本集团持有 100%股权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安排
      河南资本集团投资公司与中豫格林公司已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河南资本集
团投资公司将按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1,508,305 股 A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
中豫格林公司持有。本次划转标的股份全部为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65%。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性质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双
方已完成有关内部决策程序。
                                                          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股份划转是在河南资本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
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划转前后,不会导
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人员、资产、财务、
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划转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过户登记,能否及何时能够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4

[2024-07-02]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 7 名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黄花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会议同意聘任邱泉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5901 元/股
调整为 3.7501 元/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
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6751 元/股调整为 3.8351 元/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规定,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职务变动(降级)、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合计为
342,000 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
除限售数量为 1,087.20 万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
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3

[2024-07-02]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祝愿
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会议同意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5901 元/股调
整为 3.7501 元/股。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
                                                          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会议同意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6751 元/股调整为 3.8351 元/股。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职务变动(降级)、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情形,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合计为
342,000 股。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
的要求,不会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除了部分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职务变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情
形需要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外,其他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
1,087.2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3

[2024-06-20]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2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84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5        -            2024/6/26      2024/6/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12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公司 H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的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举行之 2023 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派付股息》等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85,537,93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99,851,861.20 元(含税)。
  其中公司 A 股股份总数为 1,542,303,730 股,本次向 A 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5,535,133.20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5        -            2024/6/26      2024/6/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每股人民币 0.84 元派发。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 A 股股票,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10%。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相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56 元。
  (3)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75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以及除前述 QFII 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按税法有关规定其现金股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税前人民币 0.84 元。
  (5)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756 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现金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A 股股东一致。
  (6)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 股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签订《港股通 H 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结算或其分公司作为港股通 H 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 H 股股票投资者。港股通 H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上市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H 股上市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港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 H 股股东一
致。H 股股东利润分配事宜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刊发的《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举行之 2023 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
结果 派付股息》的公告。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71-67891199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6-13]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2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与景观路
  交叉路口向北 150 米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技术(仪征)有限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8,976,64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71,109,98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7,866,6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0.2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7.5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 A 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易辰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贾浩先生、副总经理付奇先生、
  张海斌先生、王永强先生、财务总监黄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70,943,781 93.3193  160,200  0.0223    6,000  0.0008
    H 股      47,708,668  6.6356                  158,000  0.0220
普通股合计:  718,652,449 99.9549  160,200  0.0223  164,000  0.0228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70,943,781  93.3193  160,200  0.0223    6,000  0.0008
    H 股      47,708,668  6.6356                  158,000  0.0220
普通股合计:  718,652,449  99.9549  160,200  0.0223  164,000  0.0228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69,026,981 93.0527  160,200  0.0223 1,922,800  0.2674
    H 股      47,708,668  6.6356                    158,000  0.0220
普通股合计:  716,735,649 99.6883  160,200  0.0223 2,080,800  0.2894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70,943,781  93.3193  160,200  0.0223    6,000  0.0008
    H 股      47,708,668  6.6356                  158,000  0.0220
普通股合计:  718,652,449  99.9549  160,200  0.0223  164,000  0.0228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71,055,581 93.3349  48,400  0.0067    6,000  0.0008
    H 股      47,866,668  6.6576
 普通股合计:  718,922,249 99.9925  48,400  0.0067    6,000  0.0008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69,347,781 93.0973 1,756,200  0.2443  6,000  0.0008
      H 股      45,956,655  6.3920 1,910,013  0.2657
  普通股合计:  715,304,436 99.4893 3,666,213  0.5099  6,000  0.0008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4,953,400 89.5032  48,400  0.0102 1,922,800  0.4050
      H 股      47,866,668 10.0816
  普通股合计:  472,820,068 99.5848  48,400  0.0102 1,922,800  0.405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回避表
  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 244,185,381 股。
  8、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618,066,795 85.9648 50,721,185  7.0546 2,322,001 0.3230
    H 股      15,870,305  2.2073 31,996,363  4.4503
普通股合计: 633,937,100 88.1721 82,717,548 11.5049 2,322,001 0.3230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69,138,781 93.0683  48,400  0.0067 1,922,800  0.2674
    H 股      47,86

[2024-06-01]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事项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外贸信托-华软新
  动力精选 2号单一资金信托、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3 号单一资金信托
   受托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
   购买金额:上述 3 个信托理财产品每个认购金额均为 10,000.00 万元,合计
  认购 30,00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
   到期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到期 10,000 万元,2024 年 5 月 31 日到期 20,000
  万元
   理财进展及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理财产品已陆续到期,
  公司已累计收回 2,956.34 万元,其余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本息
  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公司已根据理财进展情况,秉承谨慎性原则,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对剩余本金
  全额计提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积极联系督促各相关
  方尽快向公司兑付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尽最大努力保障
  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在必要时采用法律诉讼
  措施等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
    一、信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与外贸信托签署了《外贸信托·华
软新动力精选 1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2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3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向外贸信托认购产品,期限为 12 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5.00%。
  基于日常跟踪与关注,公司已发出指令要求赎回信托财产份额,提前终止信托理财产品。随后收到外贸信托的正式提前终止公告,但是公司发出指令后未收到产品管理人确认赎回申请的相关通知,亦未收到产品管理人支付的赎回款项,本次信托财产到期赎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
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详细披露了上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面临的风险以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托理财的进展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积极联系督促各相关方尽快向公司兑付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在必要时采用法律诉讼措施等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理财产品已陆续到期,公司已累计收回2,956.34 万元,其余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公司根据理财
进展情况,秉承谨慎性原则,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风险进
行充分评估后,对剩余本金全额计提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日对未收回的剩余本
金全额计提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月 31 日

[2024-05-15]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2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焦承
  尧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426,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8%;董事会秘
  书张易辰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焦承尧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0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2%;张易辰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6%。减持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焦承尧    董事、监事、高  4,426,964      0.248%  其他方式取得:4,426,964 股
          级管理人员
 张易辰    董事、监事、高    112,700    0.0063%  其他方式取得:112,700 股
          级管理人员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等。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
  称      (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                        资本公积转增股
焦承尧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2024/6/6~  按市场  本及 2021 年限制  个人资
        1,106,700 股  0.062%    1,106,700 股  2024/9/5    价格    性股票激励计划  金需求
                                                                      授予取得股份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4/6/6~  按市场  2021 年限制性股  个人资
张易辰  28,100 股      0.0016%  持,不超过: 2024/9/5    价格    票激励计划授予  金需求
                                28,100 股                              取得股份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将根据停牌
    时间相应顺延。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焦承尧先生在公司上市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焦承尧先生、张易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严格遵守激励计划关于限售期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限售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对应按照第一期 40%、第二期 30%、第三期 30%的比例进行解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减持主体根据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2024-05-11]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1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向北
  150 米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技术(仪征)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  H 股股
                                                        东      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    √      √
    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    √      √
    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    √      √
    保的议案》
 10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1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      √
 12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      √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5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    √      √
    业绩激励计划>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5 项、第 7~15 项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社、证券时报等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6 项议案已于 2024 年5月 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社、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10,12~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本公司 H 股股东之投票事项请参阅公司于 H 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17        郑煤机            2024/6/5
本公司 H 股股东之出席资格请参阅公司于 H 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受托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为做好会议筹备,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
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 17:00 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
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 167 号)(参会回执详见附件 2)。
  未能在以上日期前提交参会回执,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 13:00-14:00
  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向北 150 米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技术(仪征)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7891199,17303860364
  传  真:0371-67891000
  邮  箱:ir@zmj.com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 167 号郑州煤矿机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45001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3、发送传真、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的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议案》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024-05-08]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 9 名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 A 股审计等服务)、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 H 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2024 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立信人民币 217 万元(其中年度
审计费用 16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德勤香港人民币 328 万元
(含中期审阅服务)。
  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月 7 日

[2024-05-08]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 A 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拟聘任的 H 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
  “德勤香港”)
  2024 年 5 月 7 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 A 股审计机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H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A 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金亚科技、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年报  多万,在诉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信                      讼过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  2015年重              年 12 月 30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投资者  北证券、银  组、2015    80 万元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信评估、立  年报、2016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信等        年报                    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璟      2004        2004        2008        2022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但杰      2018        2013        2016        2024
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继凯      2001        2001        2012        202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3年度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度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2023年度    西安万德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2022年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度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2023年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但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2年度    西安万德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度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2023年度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度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继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度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2023年度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2023年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2023年度    西安万德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2023年度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2023年度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A股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87          167            -10.7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          50            -16.67
  立信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变动未超过 20%。
    二、拟聘任 H 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
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座 35 楼。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
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德勤香港 2023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 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人数为 101 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共 540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德勤香港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原名:财务汇报局)对德勤香港公
众利益实体项目每年进行独立检查。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香港会计及财务
汇报局被赋予对非公众利益实体项目进行查察的权力,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德勤香港对公司 2024 年度 H 股审计费用(含 H 股中期审阅)为 328 万元。
    三、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和德勤香港分别具有境内、香港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 A 股审计等服务)、德勤香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 H 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7 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 A 股审计等服务)、德勤香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 H 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4-04-27]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 7 名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分拆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6 日

[2024-04-27] (601717)郑煤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88元
    每股净资产: 11.982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9%
    营业总收入: 96.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42亿元

[2024-04-27]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智控”)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所属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分拆相关事项。
  2023 年 9 月 25 日,恒达智控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郑州恒达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2023﹞623 号)。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分拆恒达智控至科创板上市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恒达智控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恒达智控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与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恒达智控至科创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6 日

[2024-04-03] (601717)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 月 3日(星期三)至 4月 9 日(星期二)16:00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zmj.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 月 10日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至 4月 9日(星期二)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zmj.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电话:0371-67891015,67891199
  邮箱:ir@zmj.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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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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