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60081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8) ──────────────────────────────────── 最新提示:1)11月27日(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 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三季以总股本934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1元 ;B股:以总股本 934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1元,股权登记日:2024-12-04;除权除息日 :2024-12-05;红利发放日:2024-12-05;B股:最后交易日:2024-12-04;B股 :股权登记日:2024-12-09;B股:除息日:2024-12-05;B股:红利发放日:202 4-12-19;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934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05元 ;B股:以总股本9 34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05元,股权登记日:2024-07-16;除权除息日: 2024-07-17;红利发放日:2024-07-17;B股:最后交易日:2024-07-16;B股: 股权登记日:2024-07-19;B股:除息日:2024-07-17;B股:红利发放日:2024 -08-01; ●24-09-30 净利润:9626.15万 同比增:205.82% 营业收入:41.30亿 同比增:4.14%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1000│ 0.0700│ 0.0100│ -0.1300│ -0.1000 每股净资产 │ 3.7018│ 3.6658│ 3.6168│ 3.6038│ 3.607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002│ 1.3002│ 1.3002│ 1.3002│ 1.267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886│ 0.8526│ 0.8036│ 0.7906│ 0.827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8200│ 1.8400│ 0.3600│ -3.6700│ -2.65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1030│ 0.0670│ 0.0130│ -0.1340│ -0.0973 每股净资产 │ 3.7018│ 3.6658│ 3.6168│ 3.6038│ 3.607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002│ 1.3002│ 1.3002│ 1.3002│ 1.267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886│ 0.8526│ 0.8036│ 0.7906│ 0.827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7814│ 1.8272│ 0.3585│ -3.7169│ -2.6972 ────────┴────┴─┬──┴────┴───┬┴─────── A 股简称:耀皮玻璃 代码:600819 │总股本(万):93491.61 │法人:殷俊 B 股简称:耀皮B股 代码:900918 │A 股 (万):74741.61 │总经理:沙海祥 上市日期:1994-01-28 发行价:6.80│B 股 (万):18750 │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主承销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主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透明浮法破璃、本体着 电话:86-21-61633599 董秘:陆铭红│色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系列产品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1000│ 0.0700│ 0.0100 ─────────┼─────┼─────┼─────┼──────── 2023年 │ -0.1300│ -0.1000│ -0.1100│ -0.0700 ─────────┼─────┼─────┼─────┼──────── 2022年 │ 0.0200│ 0.0310│ 0.0300│ 0.0400 ─────────┼─────┼─────┼─────┼──────── 2021年 │ 0.1100│ 0.1800│ 0.1300│ 0.0500 ─────────┼─────┼─────┼─────┼──────── 2020年 │ 0.1900│ 0.1200│ 0.0350│ -0.0300 ─────────┴─────┴─────┴─────┴──────── [2024-11-27](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情形,增持比例超过 1%,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和 B 股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海建 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止 2024 年 11 月 25 日收盘,上海建材与香港海建本次增 持耀皮玻璃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明细 基本信息 注册地 权益 增持股 增持股份 变动比例 资金 名称 址 变动 变动期间 份种类 (股) (%) 来源 方式 上海建 上海市 2024 年 2 月 材(集 北京东 集中 7 日至 2024 A 股 8,965,200 0.9589 自有 团)有 路 240 竞价 年11月25日 资金 限公司 号 香港告 香港海 士打道 建实业 168 号 集中 2023 年11 月 自有 有限公 信和财 竞价 17 日至 2024 B 股 3,225,100 0.3450 资金 司 务大厦 年11月16日 5 楼 B 座 合计 12,190,300 1.3039 / 注1:上海建材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海建为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注 2:增持相关公告如下: 序号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1 2023 年 11 月 21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2023-036) 2 2024 年 2 月 9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11) 3 2024 年 5 月 18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2024-024) 4 2024 年 8 月 8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035) 5 2024 年 11 月 19日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的公告(2024-042)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海建材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海建拥有 耀皮玻璃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 份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种类 质 股数(股) 比 例 股数(股) 比 例 (%) (%) 上 海 建 材 A 无限售 288,267,985 30.8335 297,233,185 31.7925 ( 集 团 ) 条 件 有限公司 流通股 香 港 海 建 B 无限售 3,601,071 0.3852 6,826,171 0.7301 实 业 有 限 条 件 公司 流通股 合计 / / 291,869,056 31.2187 304,059,356 32.5226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 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27](600819)耀皮玻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4-04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1 元,B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04347 美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4 - 2024/12/5 2024/12/5 B股 2024/12/9 2024/12/4 2024/12/19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 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董事 会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34,916,06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982,398.14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2/4 - 2024/12/5 2024/12/5 B股 2024/12/9 2024/12/4 2024/12/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1)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 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A 股) 3. 扣税说明 3.1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在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1 元(含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279 元人民币。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便利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 QFII、RQFII(已申报并生效)的股东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根据税务总局来函维护境外机构协定税率信息后,将直接按协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收入企业所得税后,按税后发放,后续由上市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完成相应税款缴纳。 (3)对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279 元人民币。 (4)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其他法人投资者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 0.031 元人民币。 3.2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B 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以《关于调整B股发行及发放股息红利所涉外汇折算率的通知》为依据,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7.1307)计算,每股发 放现金红利 0.004347 美元(含税)。 (1)非居民企业股东(股东账户号开头为 C99 的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 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 0.003913 美元。 (2)居民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号开头为 C1 的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在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每股0.004347 美元实际发放现金红利(含税)。待上述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外籍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号开头为 C90 的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94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司按照每股 0.004347 美元实际发放现金红利(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5 幢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21-61633599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19](600819)耀皮玻璃:上海耀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耀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海建”)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发出增持上海耀 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上市 公司”)B 股股份计划的通知,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的 12 个 月内,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 超过 280 万美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香港海建累计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份 3,225,100 股,占 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 0.3450%,增持金额 840,345.44 美 元,增持平均价格为 0.26 美元/股。 2024年11月18日,耀皮玻璃接到香港海建《关于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增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份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为耀皮玻璃控股股 东上海建材的全资子公司 (二)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香港海建持有耀皮玻璃B股股份3,601,071股,占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0.3852%,本次增持后持有耀皮玻璃B股股份6,826,171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7301%。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耀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增持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11月17日,香港海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16日,香港海建累计增持耀皮玻璃B股股份3,225,100股,占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0.3450%,增持金额840,345.44美元,增持平均价格为0.26美元/股。 截 止2024 年11 月16 日, 上海建材持 有耀皮 玻璃 A股 股份 294,281,585股,占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31.4768%;通过香港海建间接持有耀皮玻璃B股股份6,826,171股,占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0.7301%;上海建材直接、间接合计持有耀皮玻璃A+B股股份301,107,756股,占耀皮玻璃已发行股份的32.2069%。 香港海建本次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耀皮玻璃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耀皮玻璃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 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出现耀皮玻璃 A 股股价破净、股价大幅波动等情况,为了引导上市公司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香港海建增持耀皮玻璃 B 股 股份的同时,上海建材于 2024 年 2 月启动同步增持耀皮玻璃 A 股股 份,A 股与 B 股的同步增持已经完全实现了既定目的。根据资本市场发生的情况变化,香港海建适当调整了增持耀皮玻璃 B 股股份的数量,因此本次实际增持耀皮玻璃 B 股的金额未达到计划增持金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香港海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10-29](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 2024-03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请见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 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9 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要求而制定;有利于及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600819)耀皮玻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3.7017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2% 营业总收入: 41.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626.15万元 [2024-10-18](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 至 10 月 28 日(星期 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tock@sypglass.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披露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沙海祥 董事会秘书:陆铭红 财务总监:高飞 独立董事:商建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 至 10 月 28 日(星 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stock@sypglass.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电话:021-61633599 邮箱:stock@syp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2024-08-27](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600819)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 2024-03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 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600819)耀皮玻璃: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3.665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营业总收入: 27.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62.17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