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2024-12-05]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4/12/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3、联系人:新钢股份证券董秘室电话:0790-6292961;传真:0790-6294999; 4、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2-05] (600782)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监高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2024-12-05] (600782)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2024-11-23] (600782)新钢股份: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jbkrBL4nI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 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6:00-17:00 在“价值在 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建荣;副董事长:刘坚锋;总经理:廖鹏;独立董事:孟祥云(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6:00-17:00 通过网 址 https://eseb.cn/1jbkrBL4nIc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 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公司董秘室 0790-6292876、6292961 邮箱:ir_60078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2024-11-16] (600782)新钢股份: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卢梅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梅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卢梅林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梅林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正常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卢梅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2024-10-30] (600782)新钢股份: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二级单位调整 (一)成立法务与合规部,与公司治理部合署办公,撤销法务风控部。 (二)组建成立特钢事业部,将厚板特钢事业部更名为厚板事业部。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调整后的组织机构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600782)新钢股份: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下属子公司德天工贸35%股权及所持新余市界水乡面积共为23630.71㎡的土地按照国有 股权及产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及产权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所持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工贸”)35%的 股权公开挂牌出让,具体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价格为准,同时将所持新余市界水乡面积共为23630.71㎡的土地(土地权证号: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 0011910号)公开挂牌出让,具体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 评估价为准。上述德天工贸股权及土地使用权将一并打包出让。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德天工贸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5L8XK7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园北村新钢街道办 5、法定代表人:宋喻 6、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信息咨询;金属材料加工;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消防材料零售;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仅限分支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铁合金、电动汽车、有色金属、金属制品、矿产品、钢材、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水泥制品、石灰及石膏制品、建材、标准件销售;通电桩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新余强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股65%;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9、经营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德天工贸总资产2736550.20元,负债 2916377.00元,净资产-179826.80元,累计利润-1279826.8元。 10、标的股权权属状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新余市界水乡土地情况 1、土地位置: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 2、土地面积:两宗地共23630.71㎡。其中土地权证(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土地面积为21492.82m2;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10号面积为2137.89㎡。 3、标的土地权属状况说明: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方式、价格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及土地转让的方式:按照国有股权及产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公司对持有的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以挂牌的方式公开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为准。本次交易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以后续实际成交价为准。 (三)其他相关安排:根据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对公司所持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进行审计、评估,进场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四)本次股权及土地转让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2024-10-30]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 2024 年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3,117,966.42 -4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879.98 -221.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14.92 26.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4 -221.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4 -221.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3 减少 4.02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157,194.48 5,293,475.89 -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551,358.53 2,656,817.10 -3.97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平均售价情况: 钢材产品 产量(万吨) 销量(万吨) 平均售价(不含税、元/吨) 冷轧钢材 167.66 172.81 4,291.04 热轧钢材 573.97 565.66 3,486.94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0] (600782)新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4元 每股净资产: 8.1107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3% 营业总收入: 311.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79亿元 [2024-10-1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增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增持计划公 告日)起 12 个月内。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新钢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1,62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570,617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新钢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新钢集团持有 公司 1,428,799,497 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5.42%。 (三)新钢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新钢集团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期间为增持计划公告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新钢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62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570,617 元。本次增持后,新钢集团合 计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430,422,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47%。本 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新钢集团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2024-09-12]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股) 1,549,614,3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9.26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0,331,171 91.3225 10,231,600 8.4688 252,100 0.2087 2、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38,043,868 99.2533 11,279,600 0.7278 290,900 0.01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增加 2024 110,331 91.322 10,231 8.4688 252,1 0.2087 年日常关联交 ,171 5 ,600 00 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聂建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05] (600782)新钢股份: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星期四) 至 09 月 11 日(星 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_600782@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 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建荣 总经理:廖鹏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卢梅林 独立董事:孟祥云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9 月 12 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星期四) 至 09 月 11 日 (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_600782@1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公司董秘室 电话:0790-6292876;0790-6292961 邮箱:ir_60078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2024-08-27] (600782)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9-11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4/9/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 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6:3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3、联系人:新钢股份证券董秘室 电话:0790-6292961、6292876; 传真:0790-6294999; 4、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4-08-2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 2024 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2,144,341.51 -5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47.29 -12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1,719.30 -396.08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342.08 151.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02,404.33 2,656,817.10 -2.05 总资产 5,237,055.54 5,293,475.89 -1.07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平均售价情况: 钢材产品 产量(万吨) 销量(万吨) 平均售价(不含税、元/吨) 冷轧钢材 109.15 114.36 4,119.23 热轧钢材 387.52 379.40 3,588.32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财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事项。本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减少管理界面,提升钢铁主业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由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坚锋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优势,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 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卢梅林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益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 地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7] (600782)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8.273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9% 营业总收入: 214.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75亿元 [2024-08-23]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资金来源为新钢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价格预期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钢股份收到新钢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钢集团持有公 司1,428,799,497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42%。 (三)新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新钢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A 股股份;根据市场情况,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 则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2024-08-1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51,792,9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15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管理层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刘建荣 1,448,621,334 99.7815 是 1.02 刘坚锋 1,449,258,700 99.8254 是 1.03 廖鹏 1,447,791,604 99.7243 是 1.04 卢梅林 1,447,506,711 99.7047 是 1.05 李宁 1,447,514,711 99.7053 是 1.06 陈灵明 1,447,467,693 99.702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郜学 1,448,466,920 99.7709 是 2.02 胡晓东 1,448,457,401 99.7702 是 2.03 孟祥云 1,447,473,503 99.7024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傅军 1,448,835,018 99.7962 是 3.02 方炜 1,447,262,219 99.6879 是 3.03 徐斌 1,447,579,104 99.7097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刘建荣 19,821,837 86.2064 1.02 刘坚锋 20,459,203 88.9783 1.03 廖鹏 18,992,107 82.5978 1.04 卢梅林 18,707,214 81.3588 1.05 李宁 18,715,214 81.3936 1.06 陈灵明 18,668,196 81.1891 2.01 郜学 19,667,423 85.5348 2.02 胡晓东 19,657,904 85.4934 2.03 孟祥云 18,674,006 81.2144 3.01 傅军 20,035,521 87.1357 3.02 方炜 18,462,722 80.2955 3.03 徐斌 18,779,607 81.673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聂建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 [2024-07-3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同意提名傅军、方炜、徐斌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4-07-3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卢梅林、李宁、陈灵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宁、陈灵明为外部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郜学、胡晓东、孟祥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管理变革,追求极致效率,减少管理界面,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4-07-3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大楼 300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08-16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1 刘建荣 √ 1.02 刘坚锋 √ 1.03 廖鹏 √ 1.04 卢梅林 √ 1.05 李宁 √ 1.06 陈灵明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郜学 √ 2.02 胡晓东 √ 2.03 孟祥云 √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3.01 傅军 √ 3.02 方炜 √ 3.03 徐斌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上述相关内容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2024 年 7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4/8/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 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3、联系人:新钢股份证券董秘室 电话:0790-6292961、6292876;传真:0790-6294999; 4、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刘建荣 1.02 刘坚锋 1.03 廖鹏 1.04 卢梅林 1.06 陈灵明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郜学 2.02 胡晓东 2.03 孟祥云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傅军 3.02 方炜 3.03 徐斌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2024-07-3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王伟先生、熊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3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王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 年 11 月生,浙江宁波人,在 职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新钢公司自动化部新自信公司经营部部长、数智化部新自信公司经营部经理,现为数智化部卷板自动化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作业长。 2、熊雄: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 年 10 月生,江西高安人,在 职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新钢公司厚板特钢事业部技术研发室主任、厚板特钢事业部厚板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作业长,现为厚板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厚板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作业长。 [2024-07-13]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5 票通过、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傅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傅军先生简历 傅军,197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新钢公司第二炼钢厂副厂长、第一炼钢厂副厂长、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党委书记、营销中心党委书记、技术中心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维检中心党委书记、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24-07-13]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12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傅军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2024-07-1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一)净利润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 2200 万元左右,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 万元到-6,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净利润由正转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 2200 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0 万元到-6,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净利润由正转负。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000 万元到-40,3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41,488.8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29,513.8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90.6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4 年以来,公司以“四化”为方向引领,以“四有”为经营纲领,全面践行算账经营,深入对标找差,强化生产组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克服下游需求不振压力。坚持“降费用、控投资、拓市场、 尽招标、强考核”经营方针,全面深化降本增效,强化产销协同,公司运营质量明显提升。 报告期,公司适时安排检修,优化金属流向,铁钢产量小幅减少;深化产销研变革,大力开拓市场,抢抓船板、优特带钢、硅钢等市场机遇,上半年利润总额实现盈利,其中二季度经营绩效环比改善。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净收益 3.4 亿元左右,主要系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所致。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六、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4-06-2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钢铁主业,坚持科技创新,通过管理变革、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持续提升经营绩效。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四有”原则,提升“算账经营”能力,贯彻落实“三极新钢、数智新钢”方略,切实履行“降费用、控投资、拓市场、尽招标、强考核”新十五字方针,助推公司钢铁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强化整合协同支撑,促进形成协同发展合力,提升子公司发展韧性;同时,加快“两非两资”处置,推进“两非两资”清理,改善资产运营效率,助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二、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稳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能。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达标和环保绩效 提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转型。 三、优化分红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现金分红累积达 55.52 亿元。目前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升级、超低排放改造的关键节点,公司将匹配好资本项目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的关系,优化分红政策。未来,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保持相对稳定持续的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72 亿元(含税),占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94.80%。 四、大股东积极增持,展现发展信心。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拟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以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目前,新钢集团就增持事项正在积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五、夯实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有效保障股东权益。2024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把价值创造贯穿于公司治理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全过程,进一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照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行权履职,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三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部信息披露合规宣导,加强公司各层级员工的信息披露意识,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四是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路演、接访交流等多种形式,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等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透 明度。 六、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共担主体责任。为充分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助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2024 年,围绕央企“一利五率”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将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股权激励计划落地实施,激发经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本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06-27]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 - 2024/7/3 2024/7/3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145,652,149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71,847,822.35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 - 2024/7/3 2024/7/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股东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 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 QFII 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联系电话:0790-629296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06-21] (600782)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钢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新钢集团拟择机增持公司普通流通股股份(股票代码:600782),自新钢集团正式决策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新钢股份股票,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目前,新钢集团就上述事项正在积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待程序完备后另行函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在收到正式增持计划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2024-05-21] (600782)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星期三)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三) 至 05 月 28 日(星期 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_600782@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29 日 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建荣 总经理:廖 鹏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卢梅林 独立董事:孟祥云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29 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2 日(星期三) 至 05 月 28 日(星 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_600782@1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秘室 电话:0790-6292876;0790-6292961 邮箱:ir_60078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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