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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81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4 月1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不低于1 亿元,不超过2 亿元
回购用途变更时间            2024 年8 月26 日
回购用途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631.7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9,899.1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 元/股—2.09 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为:(临)2024-03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
以减 少注 册 资本 ”, 具体 内 容详 见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1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85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1.8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579.99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1,631.79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 元/股、最低价为 1.3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899.16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11-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80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至 12
      月 5 日(星期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glgfzqb@126.com 进
      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一、说明会类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5:00-16:00 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
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5:00-
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独立董事魏喆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宓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至 12 月 5 日(星期
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glgfzqb@126.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俊生
  电话:0472-2669528
  邮箱:glgf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024-11-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6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11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2月9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2024-11-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8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024-11-2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4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11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聚焦主业,不断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提升能源资源专业化水平,降低能源成本,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和包钢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包
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32.54亿元,由包钢集团控股,其中:包钢集团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15.94亿元,持股比例为48.98%;包钢股份以资产出资约14.98亿元,持股比例为46.02%;北方稀土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1.63亿元,持股比例为5%。包钢股份出资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约8.24亿元;另外一部分出资资产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购买约6.73亿元资产后,再出资至合资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电网中的关口变电站220kV82#、83#变电站,总计约3.00亿元。
  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1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深化监管企业主辅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实现主强辅优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包钢利尔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并表子公司包钢利尔 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
值(最终以国资委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包钢利尔 30%股权。经征询包钢利尔另外一方股东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意见,北京利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2024-11-2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5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11月8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子公司资产转让于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效率,聚焦主业,不断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提升能源资源专业化水平,降低能源成本,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和包钢集团控
股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共同出资成立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 32.54 亿元,由包钢集团控股,其中:包钢集团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 15.94 亿元,持股比例为 48.98%;包钢股份以资产出资约 14.98 亿元,持股比例为 46.02%;北方稀土以资产及现金出资约 1.63 亿元,持股比例为 5%。包钢股份出资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约8.24 亿元;另外一部分出资资产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购买约 6.73 亿元资产后,再出资至合资公司。稀土钢板材公司拟向合资公司转让电网中的关口变电站 220kV82#、83#变电站,总计约 3.00 亿元。
  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深化监管企业主辅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实现主强辅优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内蒙古包钢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包钢利尔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并表子公司包钢利尔 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最终以国资委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包钢利尔 30%股权。经征询包钢利尔另外一方股东北京
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意见,北京利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11-0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2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4 月1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不低于1 亿元,不超过2 亿元
回购用途变更时间            2024 年8 月26 日
回购用途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6,780.7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319.1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 元/股—1.74 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为:(临)2024-03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
以减 少注 册 资本 ”, 具体 内 容详 见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0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34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购买的最高价为 1.74 元/股、最低价为 1.5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883.7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0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6,780.79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购买的最高价为 1.74 元/股、最低价为 1.3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319.17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2024-11-0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债转股投资人资金退出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1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转股投资人资金退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家投资人”)等,于2019年10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按照签署的《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中有关退出安排的约定,投资人实缴出资满36个月,包钢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回购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2023年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60%。2024年10月31日,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剩余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40%且支付完毕回购价款。
  一、债转股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暨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包钢集团、公司及标的公司分别与“六家投资人”和自治区转型升级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标的公司管理层等签署了《投资协议》等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引进投资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并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9-076)。其中,“六家投资人”投资金额共计57.26亿元,“六家投资人”的投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亿元)    出资比例(%)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7.95              2.81%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41              5.45%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5              1.04%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7.15              2.53%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5.60              1.9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2              6.44%
            合计                    57.26            20.25%
  二、债转股投资人资金退出进展情况
  根据《投资协议》由包钢集团或指定第三方回购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约定,包钢集团决定回购“六家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2023 年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
60%,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债转股投资人资金退
出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59)。
  2024 年 10 月 31 日,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剩余所持
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 40%且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包钢集团将享有回购款本金 57.26 亿元对应标的公司股权的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4-10-31]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0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量(吨)  销售量(吨)  平均售价(元/吨)
      管材        1,317,232.00  1,294,261.24      4,244.54
      板材        7,192,328.00  7,100,220.15      3,658.56
      型材        1,055,816.00  1,018,434.46      3,927.20
      线棒材      1,026,268.00  1,025,585.18      3,461.70
  公司主要产品还有稀土精矿和萤石,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量(吨)  销售量(吨)  平均售价(元/吨)
  稀土精矿(干量,  308,222.00    298,150.65      18,119.62
    REO=50%)
      萤石        400,647.00    566,763.12      1,499.81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0010)包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14元
    每股净资产: 1.13139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
    营业总收入: 498.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6亿元

[2024-10-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9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钢板材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稀土钢板材公司对房产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自查核实,因对计税依据理解不一致,
稀土钢板材公司需补缴 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房产税
及滞纳金合计 11105.97 万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稀土钢板材公司已将上述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将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8069万元,最终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24-10-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7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费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方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
本金等保持不变;钢管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2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6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费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方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
本金等保持不变;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具体 内容详见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15]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5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周 五 ) 通 过 互 联 网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 年 10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00-10:00,公司通过互联网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独立董事付明月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宓女士参加了在线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请简单介绍一下今年的业绩情况。
  回复:上半年,国内钢铁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基础设施领域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钢材价格整体下行、竞争加剧,供需出现阶段性失衡,呈现“三高三低”局面。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坚守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全力稳经营、调结构、提质量、降成本、强管理、促转型,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端化、智能
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确保了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52.09 亿元,归母净利润 1.08 亿元。
  2、请问毛利率减少的原因是什么?
  回复:上半年,钢铁行业产量小幅下降,国内需求强度减弱,粗钢表观消费量降幅大于产量降幅,供需矛盾突出,钢材价格持续低位,叠加原料价格易涨难跌等因素影响,行业利润同比下降;稀土行业市场整体表现弱势,稀土价格指数总体呈现偏弱震荡下行的趋势,主要稀土产品均价同比降低。公司上半年毛利率减少主要由于主营产品价格下降导致。
  3、公司在未来有什么规划和打算,能否简单陈述一下?
  回复:面对当下宏观政策方面仍在不断加强落地,钢铁企业都在积极变革,以适应新的发展方式和发展需求的新形势。公司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强化战略引领和创新赋能,聚焦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稳增长。灵活应对钢铁行业形势变化,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机遇和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发展机遇,聚焦“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战略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通过推动钢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高综合竞争力,构建创新能力突出、品种结构合理、资源供给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竞争优势显著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持续打好“资源牌”,加强稀土、萤石等白云鄂博资源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战略支撑点,推动多元产业发展,通过整合推进资源一体化经营,延伸萤石产业链条,实现铌、钪、钾、有色金属等资源综合利用突破。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风光电等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兴起,钢铁行业所拥有的丰富的应用场景和上下游产业链的链接优势,将为我们开辟“源于钢铁、超越钢铁”的发展新赛道,而身处内陆地区、远离目标
市场的区位劣势,正在转化为区位优势。这些都为我们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强大动能,我们会紧紧抓住自治区发展机遇,增强自身优势动能,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在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中实现更大发展。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10-1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2024 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17782 元/吨(干量,REO=50%)。
  根据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约定的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公司拟将 2024 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17782 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355.64 元/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24-10-1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4 月1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不低于1 亿元,不超过2 亿元
回购用途变更时间            2024 年8 月26 日
回购用途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4,435.7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98%
累计已回购金额              6,435.4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8 元/股—1.56 元/股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为:(临)2024-03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
以减 少注 册 资本 ”, 具体 内 容详 见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9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9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5%,购买的最高价为 1.44 元/股、最低价为 1.3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235.5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435.79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 1.3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435.44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24-09-2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2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至 10
      月 10 日(星期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glgfzqb@126.com 进
      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9:00-10:00 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就 2024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9:00-
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独立董事付明月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宓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9:00-10:00,
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至 10 月 10 日(星
期四)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glgfzqb@126.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
  电话:0472-2669529
  邮箱:glgf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2024-09-04]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1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835.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8%,购买的最
高价为 1.45 元/股、最低价为 1.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98.6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40.79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3%,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199.91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2024-08-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7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专人
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事项已经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张
昭、韩培信、王占成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0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
  铁》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24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量(吨)        销售量(吨)      平均售价(元/吨)
    管材          859,404.00          835,251.73            4,325.11
    板材        4,862,124.00        4,849,845.75            3,759.82
    型材          748,173.00          728,997.24            4,025.15
  线棒材        740,781.00          753,060.38            3,464.66
      公司主要产品还有稀土精矿和萤石,2024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
  据如下:
        主要产品            生产量(吨)    销售量(吨)  平均售价(元/吨)
稀土精矿(干量,REO=50%)    200,723.00      205,936.14        18,736.94
          萤石              252,764.00      422,500.61        1,467.01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8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编制和审议过程进行了全面了解后一致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8] (600010)包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24元
    每股净资产: 1.14533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1%
    营业总收入: 352.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8亿元

[2024-08-1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 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2.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199.91 万元。
  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0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 2024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
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周
五) 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2024-08-0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 年4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5.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4%,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 1.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1.26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2024-07-27]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包钢集团”)持有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17,497.15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 2,508,27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4%。本次办理解除质押 150,000.00 万股、质押 150,000.00 万股,办理完成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 631,398.88 万股,占其持有总额的 25.17%。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接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出具的《办理解
除股票质押的通知》和《办理股票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押,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50,000.00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9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0%
解质时间                            2024 年 7 月 25 日
持股数量                            2,508,279.26 万股
持股比例                            55.2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481,398.88 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0%
  同日,包钢集团质押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二、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资金
 股东名称  股股东    (万股)    股(如是,注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用途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比例    比例
 包钢集团    是      150,000.00        否        否    2024-07-25  2027-07-25  渤海国际信托  5.98%    3.30%  为包钢集团融
                                                                                    股份有限公司                    资提供担保
  合计        -      150,000.00        -        -        -            -            -        5.98%    3.30%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未质押股
            (万股)      例      (万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限售股份数量  份中冻结
                                                                                  数量(万股) 股份数量    (万股)    股份数量
包钢集团  2,508,279.26  55.24%  481,398.88    631,398.88    25.17%  13.91%  280,898.88      0      1,109,883.23    0
合计      2,508,279.26  55.24%  481,398.88    631,398.88    25.17%  13.91%  280,898.88      0      1,109,883.23    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2024-07-12]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1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7月8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管业)股东拟减少对宝钢管业认缴未实缴部分的出资,其中,公司减少其全部认缴出资额154,401.16万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上述减资对价以经备案的宝钢管业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减资完成后,包钢股份不再持有宝钢管业股权,宝钢管业成为宝钢股
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从623,754.11万元变更为369,352.95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2024-07-10]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稀土精矿价格调整机制及计算公式,公司拟将2024 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16741 元/吨(干量,REO=50%)。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及 2023 年度交易预计的议案》,明确了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定价方法包括了计算公式、参数取值以及
各变量的说明等。双方约定,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在定价计算公式不
变的情况下,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定价公式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与北方稀土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定
价机制及 2023 年度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3-015)。
  按照计算公式和 2024 年第二季度稀土氧化物市场价格计算,公司拟将 2024 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16741 元/吨(干量,REO=50%),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334.82 元/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2024-07-03]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4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6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71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购买的最
高价为 1.40 元/股、最低价为 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1.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5.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4%,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
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1.26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6-26] (600010)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713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98,350,2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88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1 人,非独立董事梁志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胡明哲、职工监事陈桂荣均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刘宓、副总经理黄雅彬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37,074,251    59.8615 559,725,392    40.0275 1,550,600    0.11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  837,062 59.8612  559,725 40.0279  1,550  0.1109
      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    ,051            ,392            ,600
      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5,082,792,537 股,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王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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